据参与招投标项目的金澳公司代理人陈文章向记者透露,石鼓区新机关大院的资金由区财政统一设立了专门账户,他们交纳的30万元投标担保金全都汇进了这个账户,户名是衡阳市石鼓区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随后,记者来到城北支行,要求查看账上的资金情况,柜台会计以只有石鼓区政府的人才能看账为由拒绝了记者。
据石鼓区筹委会副指挥长、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尹培国对外界说:“我们这个项目是经国务院清查小组检查验收的,一切征地和工程建设资金都是经过立项审批的,没有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6月19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来到了位于长沙市湘府路的湖南省政府大院第四办公楼的省发改委投资处,王亮方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石鼓区机关大院项目是2004年通过审批立项的,根据省发改委2004年第256号立项批复文件内容显示,项目总面积41667平方米,总投资4902万元,按照区、县级党政机关的综合造价不能超过2000元/平方米。如果石鼓区新机关大院没有按此标准进行建设的话,那肯定是违规行为。”
王亮方说:“我们只给了石鼓区4900多万的总投资,如果该区违规占用数百亩土地,花上一亿多巨资修建豪华办公区,省里会严查的。”
区政府新址搬迁是个“富民工程”
石鼓区新机关院在建设过程中,尽管有着许多“谜团”,但违规占地、超标准豪华建设是显而易见,并且是“一路绿灯”。
区政府党组书记彭爱民认为,区政府新址搬迁是个“富民工程”,将来可以拉动区域经济发展,惠及全区百姓。
一位老纪检干部对记者说:“石鼓区的‘大手笔’可真令人大开眼界。这项所谓的‘富民工程’暴露出来的是区政府搭规模征地拆迁的便车损害群众利益,破坏青山绿水生态环境,用纳税人的血汗钱修建‘豪华衙门’,炫耀政绩。”
朝阳村一位近五十岁的刘姓村民说:“区政府征了我们几百亩地,听说建得像个大花园,可修得再漂亮,跟咱老百姓有啥关系?菜园地毁了,良田也被毁了,我只能靠给建筑工地打工看材料,一个月赚五六百元工钱。”(记者 王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