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化妆品经营单位管理规范》出台将填补国内空白
本报记者陈靓通讯员黄远明报道为了弥补现行法律法规的不足,指导化妆品企业建立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市食药监局去年9月正式启动了《深圳市化妆品经营单位质量管理规范》的立法工作,目前已到送审阶段。据透露,这一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将在现有法律法规的体系下,有效促进我市化妆品市场秩序的持续好转,同时将填补国内空白。
据了解,我市化妆品经营单位存在的以下问题:一是法律法规滞后,相关条款明显不足,行业缺乏必要的指
导和规范。二是经营者的层次参差不齐,内部管理不规范,索证和验收意识淡薄。三是化妆品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不同程度的存在,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该《规范》出台后,将主要解决包括建立组织结构、职责制度、人员培训、过程管理等方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使化妆品经营单位在产品购进、储存和销售等环节实施质量管理,并对在采购、销售等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采取控制性管理措施。其二,明确采购化妆品需要索证的范围和包装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指导化妆品经营单位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采购、验收、储存、销售的操作程序,规定购销记录必须载明的内容以保证产品从正规渠道购进和对不合格化妆品的可追溯性。再而,明确化妆品经营单位禁止销售的化妆品范围,规范广告宣传行为,从规范指导方面降低化妆品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的风险,保证市场销售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并指导化妆品经营单位对政府化妆品监管部门公告的假冒伪劣化妆品、质量可疑的化妆品以及其他不安全的化妆品采取妥善控制性措施,消除其再次流入市场的安全隐患。(记者陈靓通讯员赖舒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