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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04月 24日 15:39    深圳新闻网
 

    依法治理、崇尚法律、依法维权、维护法律等构成的法治精神,是深圳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崇尚法律学习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威严,理性依法维护权益,越来越成为深圳的一种风尚。

    作为市场经济发育较早的城市,深圳的法规趋于完备,深圳运用所拥有的立法权制定的200多个法规,构建了有序的法规“网络”。

    在2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深圳依法治理的理念,崇尚法律的文化,依法维权的准则和维护法律的意识,成为维护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深圳从创办到今天的繁荣,成功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就是依法治理

    深圳的法治精神是在改革开放中逐渐形成的,是20多年积淀下来的文化精髓。

    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15年来,深圳不断立法、用法,在长期的实践中,这种观念不断得到强化。如今,依法行政已成为行政执法部门的自觉行动,已有法规得到充分运用,尚缺的法规政府部门则提出立法动议。市人大常委会每年新制定和修改10余个法规,以满足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的需要。

    在深圳法制建设的进程中,省委曾把依法治市试点的重任交给深圳,这对深圳依法治理理念的形成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试点工作启动后,深圳在各方面都贯彻了依法治理的精神,一些影响深远的做法和制度如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窗口办文、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就是在试点中建立起来的。此后依法治理成为政府权力运作的“惯性”,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都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受到行政监察机构“问责”。

    在深圳,人们崇尚法律,学习法律,把提高法律素质作为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

    崇尚法律是深圳人的特质之一。深圳人普遍认识到,只有人人遵守法律,社会才能稳定和谐发展,人们才能安居乐业,才能使人格、尊严、自由和利益得到最大尊重和切实维护。

    基于这些认识,人们十分注重普法性的自我教育,把提高法律素质作为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的途径。四大书城的法律专柜前总是人气旺盛,法律书店也在街头巷尾应运而生,生意兴隆。社区的法律咨询活动大受居民的欢迎,工作人员总是应接不暇。不仅城市居民学法,外来劳务工们也纷纷学法,市人大常委会编写的《深圳市劳务工学法用法读本》、市普法办编写的《法律法规选编》受到青睐,2000多万册书都发放一空。对于青少年学生,则由政府教育部门和普法机构组织教学,把法制教育作为必修课和德育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国家公职人员作为执法人员,在学习法律中更是发挥了带头模范作用,在一些区,几套班子领导还到法院审判庭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审判。蔚然成风的法律学习,大大强化了人们的法律素质,提升了城市的法治精神。

    “有纠纷上法院,怕麻烦找律师”。理性依法维权,是深圳人的一大特质

    2001年,深圳一家工厂因原材料遗失而对56名女工强行搜身。工人们意识到自己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受到了侵犯,于是将工厂告上法庭,要求工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4年,深圳60名律师因会费出现巨额赤字等原因提议罢免市律师协会会长。这两件事在全国引起强烈的反响。他们的维权行动不是偶然事件,不是孤立现象,而是深圳人维权意识的反映,折射的是这座城市的富含法治因子的人文精神。

    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统计数字显示,近几年公民和法人每年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500多宗,行政复议案件每年约以10%的速度增长。这些数字,彰显了深圳人的法律意识。绝大多数案件经过调解,定纷止争。值得关注的是,在“民告官”已不是新鲜事的今天,深圳也出现了“官告民”的现象,行政部门面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执行行政决定的情形,并没有立即动用强制执行手段,而是作为原告把相对人告上法庭。这是社会法治向深层次推进的表现。

    为使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保护,人们已习惯请律师办事。市政府较早地成立了法律顾问室,部门成立了法制处,学校和企业普遍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一些市民还聘请了私人律师。人们对法律的普遍需求,形成法律服务市场,催生、壮大了律师行业。据统计,至2006年底,深圳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231家,执业律师4105人。且这几年律师人数以每年平均500人左右的速度增长。这种增长速度为全国其他城市所少有。

    法律的职能在于惩恶扬善,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利益,深圳人自觉维护法律的威严

    在深圳,法治深入人心。一方面他们守法用法,另一方面他们与敢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发现违法现象就举报投诉。市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都开通投诉热线,接受群众投诉,并敞开大门,欢迎市民上门反映情况。市政府聘请了执法监督员,一些政府执法部门就某项法规聘请专业监督员,赋予他们监督权责。这些执法监督员成为国家法律和省市法规的守望者和“哨兵”,为深圳法治尽力尽责。市人大常委会把监督工作作为每年的工作重点,通过视察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如果说把深圳这座法治城市比作列车,那么由依法治理、崇尚法律、依法维权、维护法律等法律文化和意识所构成的法治精神就是强劲的动力,它驱动着深圳沿着法治的轨道,驶向繁荣和美好。  

 
(来源: 深圳特区报  作者: ) 编辑: 周斐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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