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据香港商报报道,《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条例草案》今天(7日)提交立法会首读。条例草案提供法律依据,让香港与内地在深港西部通道深圳湾口岸内,同时设立海关和出入境设施,落实一地两检。保安局表示,一地两检让旅游车乘客在办理两地通关手续时,只须上落车1次,令每名旅客的通关时间减省约5至10分钟。
政府昨日公布条例草案,为了在深圳蛇口的深圳湾口岸实施新的通关安排,务求促进香港与内地跨境的人流和物流。该条例草案提供法律依据,在深圳湾口岸内设立港方口岸区。
人大授权依特区 法律管辖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自深圳湾口岸启用之日起,对该口岸所设的港方口岸区依照香港特区法律实施管辖。国务院也已作出批覆,对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的范围及土地使用期限作出了规定。
政府发言人说:「一地两检安排是首次在口岸区实施的崭新安排,可为旅客和车辆在更佳的环境下提供方便快捷和有效率的服务。这安排也有助促进跨境人流和物流,并提高本港作为地区商贸和物流枢纽的地位。」他续说,这项新的基础建设工程会大大纾缓落马洲、文锦渡及沙头角的车辆过境通道的压力。
初期每日通车通客各3万
发言人说:「一地两检安排特别之处是让旅游车乘客在办理两地通关手续时,上落车由两次减至只须一次,为每名旅客所需的通关时间减省约5至10分钟。」
深圳湾口岸开通初期,估计每天双向行车量和旅客流量分别约2.98万架次和3.08万人次;到2016年分别增至每天约6.03万架次和6.13万人次。
港法律适用港方 口岸区
条例草案其中有条文,使香港法律适用于港方口岸区,并订明法院在这方面的司法管辖权。条例草案订明,某些借行使或履行法定权力所产生的已有权利和义务的地域界限,扩阔至包括港方口岸区,以确保当局在港方口岸区能有效执法及继续提供某些必要服务。
因此,已发出的逮捕令可在港方口岸区内执行、合资格的医生或其他认可专业人士有资格在港方口岸区内执业、运输署签发的驾驶执照在港方口岸区内有效。
港口岸区实施禁 区式管理
发言人表示,当局会按照香港法律对港方口岸区实施禁区式管理,一如香港境内的其他陆路边境管制站。
在深圳湾口岸的新管制站经深圳湾公路大桥(又称深港西部通道),与香港新界西北的鳌磡石连接。深圳湾公路大桥和口岸将会是香港与内地的第四条车辆过境通道。深港双方正致力推动深圳湾口岸于今年年中通车。(记者 冯仁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