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10 南山区东明花园在绿化用地上盖住宅
查处时间:2006年11月
查处结果:没收后用作廉租房
东明花园位于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平山村,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平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商采取集资等方式,未经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在绿化用地开工建设。工程共分为一、二期,占地面积约3600平方米,完工建筑面积约35000平方米。一期A、B、C、D四栋,主体结构已封顶,最高楼层为17层;二期主体结构为三层。
据了解,该工程于2003年10月动工,其间多次被制止。2005年10月以后,南山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对该工程实施24小时蹲防。
对东明花园违法建筑问题,市委、市政府和南山区高度重视。经过大量详细的调查取证工作,目前东明花园违建的土地权属、规划情况、施工质量、工程造价、资金来源以及没收处罚的法律依据等基本查明。11月15日,南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了关于对东明花园实行没收处罚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随后又发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已基本走完法律程序。
东明花园在深圳市所有违法建筑中,规模最大,层数最高。对它的没收,进一步体现了市委市政府查处违法建筑工作坚定的决心、信心、态度。同时,对违法建筑采用没收措施,在全国也首开先河,为全市没收违建政策的出台奠定了实践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