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 布吉禾坪岗一烂尾楼土地被非法转让
查处时间:2006年3月
查处结果:当事人被判刑
2001年至2004年期间,当事人王志刚(湖南省常德市人)未经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批,以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将原布吉镇禾坪岗村吉祥花园项目的18栋烂尾楼所在的土地(面积为13810.7平方米,合20.72亩)使用权,非法转让给深圳市某两个公司,并实际收取该两公司支付的转让费530万元。
布吉禾坪岗地段违法建筑群及所涉及的违法用地的情况,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5年9月上旬,市委主要领导对禾坪岗违法用地案件作出批示,要求作为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的典型案件予以查处;有关市领导对该案再作批示,要求坚决打击违法炒卖土地行为,以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市区查违部门和布吉街道办随后采取措施严密监控该地段违法用地情况。在相关部门查明基本事实之后,2005年8月该案件移交给龙岗区公安机关。同年11月8日公安机关在湖南省常德市将被告人王志刚抓捕归案,12月14日经批准予以逮捕。2006年2月该案移交龙岗区检察机关,3月20日龙岗区检察院就该案正式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月24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案,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当事人王志刚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