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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出台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举报安全隐患最高奖800元
2007年 01月 27日 00:00    深圳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吴剑林)昨天,宝安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举报安全隐患有奖的通告》。《通告》规定,在宝安区举报一般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者,确认后一次性给予50元(人民币,下同)的奖励;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者,给予300元奖励;对特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举报者,给予800元奖励。

    宝安区安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宝安区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有奖举报有关规定》,区安委办从即日起设立举报电话27754221、电子邮箱:anjianju8888@tom.com,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安全监管,并对各类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举报,区安委办对举报者给予适当奖励并为举报单位或个人保密。区安委办还规定,经查证属实后,举报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其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所在的街道安委(监)办领取奖金,领取奖金的期限为一个月。

    为了彻底搞好安全工作,近日,宝安区委举行四届六次常委(扩大)会议,再动员、再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宝安区委书记周林祥,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文龙强调,各街道各职能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边整治边宣传边自查,有针对性、有实效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发动工作,少来虚的,多来实的,不要层层开大会讲理论,要切实讲求实效,真正解决问题,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 ) 编辑: 庄春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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