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月26日电(王大为、王泽刚)1月19日晚,山东诸城交警二中队在城区繁荣宾馆路口夜查时,查获一交通违法面包车,经核查发现该车驾驶员系密州街道台家村的刘某酒后驾驶,随即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验,检测刘某酒精度为249毫克,系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当即采取临时停止驾驶资格、约束醒酒等措施,并分别予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1500元、暂扣5个月驾驶证的处罚,刘某成为诸城查处醉酒后驾车被拘留第一人。对少数酒后驾驶、心存侥幸的驾驶员再次敲响了警钟。
自元月份开始,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即组织一、二中队及各科室警力对城区交通秩序开展全天候整治活动,对各类交通违法特别是酒后驾车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活动中广泛宣传、大造声势,每天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站,营造社会舆论氛围,与新闻媒体取得联系,对整治活动跟踪报道,加大曝光力度,增强整治威慑力。在此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对酒后驾车行为依法查纠,严管严罚,坚持白天与夜间相结合,针对晚间易发生酒后驾车的现象,组织中队人员每周二次巡回在城区路口开展夜查,专门配备了新型燃料电池型酒精测试仪,对饮酒驾驶员进行呼气酒精测量,自动记录测试时间、酒精含量,通过现场打印显示“饮酒驾驶”“醉酒驾驶”报告,为查处酒后驾驶行为提供了便捷、高效、准确的科学依据,对一经查处的酒后驾车者,根据测试结果,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该扣车的扣车,该拘留的坚决拘留,决不姑息迁就。
自整治活动以来,共查扣违法车辆326台次、查处违法驾驶员277人,其中酒后驾车者32人,消除了事故隐患,为春节期间市民出行营造了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