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度立法计划》昨天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获高票通过。法律援助条例等已列为新制定项目。
据介绍,2007年度立法项目的选择主要围绕7个方面进行,其中一个是进一步加大解决民生问题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条例》、《关于建设残疾人无障碍通道的若干规定》等;另一个是加强城市人文精神建设,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度立法计划的修改项目包括:欠薪保障条例;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职业技能鉴定条例;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预备)等。 (记者 钱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