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
民政部:对流浪者加强援助
对于七岁小女孩杨丹北京乞食筹钱治病未果最后命丧一事,记者昨日特意向民政部相关官员进行了解。有关官员承认,虽说国务院对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早有相关规定,民政部亦制定了相关细则,但因各种因素,未能对每个流浪人员进行及时的救助。
北京设19救助站
这位官员表示,早前针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普遍通过民政、公安、城管部门强制收容到收遣站进行救助,因外界批评“不人道”而最终废止,由过去带强制性的“收容遣送站”改成了自愿收送、无偿救助的“救助管理站”。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地现有逾800个救助站在开展工作,而北京救助中心最新向社会公布了19个救助站的电话。
提供街头救助
尽管救助机构基本到位,可城市街头流浪人口并未见少,该官员认为,因为“强制”变成了“自愿”,一些流浪人员并不愿意去救助站,同时也不排除有一些人以流浪乞讨为一种致富手段,而拒绝去救助站接受救助。
此外,多数流浪乞讨人员文化普遍较低,并不清楚政府有关救助流浪人员的政策,亦不知道救助站,或者知道救助站但不知道具体地点及相关联系方式。
该官员呼吁,城市市民今后若发现流浪乞讨者后,应积极告知并劝说其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同时强调,各救助站对执意不到救助站的乞讨者,要提供街头救助,避免流浪乞讨者冻饿街头现象发生。
救助站:仅提供食宿
就河南7岁女孩杨丹抱憾而终的事件,记者先后致电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社会救助管理事务中心,得到的答复均是,对于杨丹这样的外地流浪儿童,北京民政部门可以为他们提供食宿、返乡车票等救助。
但是类似杨丹这样的特殊案例,需要乞讨得到医疗救助的,北京民政部门尚无这样的救助政策,也无力为其提供医疗救助。
民政局工作人员称,医疗救助是有区域划分的,杨丹这样的外地儿童,应该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医疗救助的申请,从当地民政部门获得医疗帮助。
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像杨丹这样有特殊需求的流浪儿童,一般不愿意选择到救助站,因为他们需要乞讨来获得医疗费用,但到救助站接受救助的流浪儿,原则上是不允许他们再外出乞讨的。
卫生部:医院不许见死不救
卫生部办公厅有关人士昨天表示,今年以来,卫生部协同其它国家部委针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的救治问题出台了专门的指导意见,卫生部部长高强也对此作过指示,要求各地医院采取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决不允许见死不救。
据了解,今年民政部、财政部、公安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对那些“必须抢救的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的精神病人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其医疗费用通过民政部门现行救助管理经费渠道解决;不属于上述对象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统筹解决,可以发挥慈善机构和社会捐赠资金的作用;尚未纳入以上制度覆盖范围的,地方财政也可以给予专项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