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三:职工“自愿加班”,企业不需负责?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劳动法执法大检查中发现,劳动定额标准缺乏规范问题突出。一些企业随意修改劳动定额的现象非常普遍,“工人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根本无法完成定额任务”,只能选择“自愿加班”。
郭军认为,自愿加班并非劳动者单方面的问题———企业不开办公室,不启动流水线,劳动者怎么加班?难道自己拿回家做?
他建议,起码需要建立起合理的劳动定额机制,通过政府、社会中介、科研机构及劳资双方等来确定法律底线,制定行业指导标准,确定合理定额范围内,合理的工作时间和报酬。
问题四:法律难以因此修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怀称,他准备写一份立法建议书,修改劳动法。具体而言,他认为“过劳死是企业剥夺员工的休息权,造成劳动者超负荷工作并导致其死亡,企业主应受刑事制裁。”
关怀曾参与劳动法的起草工作。“劳动法制定时,中国正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这部法律现在已明显滞后。”他说,“但是,目前的立法重点在于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劳动法修订难以启动。”
■调查
◇六成人认为大学生该纳入低保
上周本报推出“大学生是否该纳入低保”的调查。截至6月12日,共有2061人参与调查,其中62.4%的网友认为应该,33.28%认为不应该,4.32%说不清。
支持者认为大学生也是普通劳动者,在未就业前就应该纳入低保范畴。
反对者称,“如果大学生连自己都不能养活,那就浪费了国家和家庭这么多年的培养费,没有竞争力就该被淘汰。”还有网友折中认为:享受低保也可以,每月至少参加三次义工,因为“有手有脚,年轻有识”。
专家称,现行城市“低保”享受者一般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者和抚养者的人。中国目前尚未确立对“低保”人员进行资产调查的制度,衡量标准模糊。
◇您认为过劳死是否该归入工伤?
北京一出租车司机连续工作12小时过度劳累致死,华为公司一员工也因加班至死。从社会精英到农民工,很多人都笼罩在工作压力和过劳死的危险中。日本已将“过劳死”列入工伤范畴,但中国相关法律无此规定。 (记者苏永通 中国劳动保障报记者陆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