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10-02-04 08:45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为防意外,要求丈夫签下《婚内财产约定》
2006年7月初的一天,公公告诉丛小昕,田英武已经承认了一切。
从2002年开始,田英武就与郑晓悦合伙开了现在这家公司,由郑晓悦担任副总,2003年开始与郑晓悦同居。公公跟丛小昕说,他不希望看到两个人离婚,因为孩子是无辜的。田英武也表示,自己还想要这个家。于是,丛小昕提出,要田英武让郑晓悦离开公司,否则,她就坚决离婚。田英武最后终于表态,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一定要痛改前非。
但同时他表示,郑晓悦暂时还不能离开公司,因为自己投资了100万元建立了一个网站,而这个网站需要她打理。如果现在让她离开,这100万元投资势必付诸东流。丛小昕只好退一步:限定半年内,田英武重新找到网站负责人,辞退郑晓悦。
来源: 杭州网-杭州日报 编辑: 卢东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