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6-11 16:29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据羊城晚报昨日报道,日前提交广州人大常委会议讨论的《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草案)》规定,夫妻一方有权向工商局、房地产管理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机构申请查询另一方财产,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当办理。对上述草案规定,有人认为法律管得太宽,也有人欢呼是家庭成员知情权的必要保障——
担忧好心做坏事
如若夫妻感情甜蜜,查账是增加情趣,不查是互相信任。但一旦感情稍微有点裂缝,倘若妻子拿着证件去查老公的财产,恐怕男人多数会和妻子反目。如此看来,广州市想出台的《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草案)》,允许妻子持证查老公财产的这一做法,很有可能是好心被当成驴肝肺,好心做坏事。
而且,广州市出台这个规定仅仅在广州有效,一旦坏男人有了储存外财的想法,把财产转移到广州之外的任何城市,或者在其他城市里购置资产、房产等,想去查账的妻子一样是干瞪眼。由此可见,维护妇女权益的想法很对,但出台一部地方法律允许妻子查丈夫的财产却并非合适,对妇女的维权作用不大,但对夫妻感情的伤害效果却是立竿见影。(李允峰)
来源: 晶报 编辑: 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