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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03月 28日 15:43    深圳新闻网
 

    这里所说的消费其实是欺负的意思,为了金钱的更高享受,被消费这是活该。不可否认,为数不少的女子确实无劳动技能,由于各种原因,做了情人,不能说被消费、被欺负。

    我的一个朋友,现家庭幸福,曾在年轻时追求过同一单位的一未婚女子,由于年龄相差13岁,在那未开放的年代他终于放弃。十年前,他们又偶然相遇,这时的她已是离婚又下岗,生活拮据,出于同情,经济上帮助了她,后来是这位女子主动回报给了他一切,至今保持良好的关系,而男的家庭仍完好如初,我和他探讨了许多,并指责他,他说:没办法。结论是天意的爱情碰撞,你说他们谁消费谁呢?

    既然说消费,就必然说到价值观。人是否有价值呢?回答是肯定的,既然有价值就可用金钱来衡量,那些煽起男人的情欲的人就喜欢去交换,而打抱不平的人又说她被消费了,那又怎么说呢?

 
(来源: 新民晚报) 编辑: Jenny 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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