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频道
·生活百科
·趣味测试
 
您现在的位置
2007年 07月 23日 16:54    深圳新闻网
 

    

    近年来越来越多化妆品进入药店销售,有些化妆品甚至在药店设专柜。时报记者 龙成关 摄

    日前有消息称,今年下半年起,“健字号”、“消字号”、“妆字号”等产品将不能与药品混放一起销售。有关部门认为,化妆品与药品混售,在某种程度上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卫生部化妆品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广东省疾控中心杜达安指出,中国的化妆品定义中没有“药妆”概念,药品与化妆品必须严格区分。

 
(来源: 信息时报) 编辑: 方珏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打印本页 -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本站排行】
 
【文化排行】
 
 
 
 
 
 
家庭热点精选
·世界上最变态的父母(图)
·口述:老婆给我戴绿帽还有理
·做一个不穿内裤的女人(图)
·与丈夫有关的妇科病
·酒后乱性 我爸抢了我媳妇
·新版狐狸精不都是花容月貌
·明星孕妇的大胆性感造型
·夫妻性爱:激发女人快乐野性
家庭频道文章排行
Copyrigh©t2006 sznews.com, Shenzhen Press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报业集团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