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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负责海外销售的王先生告诉记者,类似涉及安全的产品质量问题,如果发生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市场,厂商将面临产品全面召回、赔偿等一系列问题,简单的产品下柜、退货,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在中国,虽然近年来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但由于监管制度的缺陷,多数洋品牌仍按照国内外不同的标准处理产品危机。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有些国际大牌公司在全球召回有缺陷产品时,惟独将中国市场排除在外,理由是中国没有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业内人士认为,我们在保护消费者方面缺乏像发达国家那样的高标准立法,对什么情况应召回和赔偿,缺乏具体规定。
例如,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解释,柯达LS443出现的问题,并没有带来“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所以谈不上缺陷,只能是瑕疵。另外,召回规定范畴还非常狭小,仅限于药物、食品、医疗器械、汽车等“敏感”产品。
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淡薄和对洋品牌的盲目崇拜,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知名品牌的扭曲营销观和危机处理方式。近两年来跨国公司的丑闻和质量问题时有出现,但在短暂受冲击过后,它们基本都能找回市场。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每当一个洋品牌被查出质量问题后,大多数跨国公司都会启动危机公关。而他们找到工商部门,口气最硬、讲得最多的话便是“你们这样搞会影响地方投资环境”。有的则具体介绍对中国做出了多少贡献,有的甚至用为政府部门或为社会提供某些便利、赞助等条件,试图换取监管部门的沉默。
跨国公司在产品出事后的“政府情结”,折射出的是我们在吸引外资方面的“政府情结”。一些地方和部门长期以来对洋品牌格外关照和优惠,无形中形成了对洋品牌的隐性保护机制。
“中国已经步入后WTO时代,但我们感到,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准备并不足。”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体化最基本的本质有两个方面:平等竞争和对等主张。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平等竞争,即规制要平等,标准要平等,权益要平等;对等主张,即竞争手段要对等,主张权益的途径要对等,监管手段和监管力度也要对等。但是,现实离平等和对等还很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