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10-02-08 07:40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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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佣金下限定为0.6‰
根据2002年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我国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A股、证券投资基金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据媒体报道,目前证券业协会针对证券行业佣金费率标准的办法已初步制定完成,或将针对不同资产额的客户明确给出费率下限。而事实上,部分地方行业协会已针对佣金价格战采取措施,据了解,广东地区佣金下限为0.6‰。(记者 乔倩倩)
来源: 信息时报 编辑: 庄浩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