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7-09 13:46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经过分析,可以得出以下三个结论。
结论一:大多数情况下,“炒新”发生亏损的可能性接近甚至超过60%
数据显示,在1991.1~2009.6期间,假设投资者各年度在新股上市首日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后卖出,无论是采用哪种模式,其亏损的可能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均接近甚至超过60%。具体情况如下:若投资者按在新股上市首日以开盘价买入并分别在1个月、3个月、6个月后卖出,那么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分别为55.3%、57.1%以及53.0%;若投资者在新股上市首日以最高价买入并分别在1个月、3个月、6个月后卖出,那么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分别为69.1%、65.6%以及59.5%。
结论二:持有时间长短并不能有效改变“炒新”发生亏损的风险
分析数据可看出,在两种投资模式下,参与新股首日交易的投资者发生亏损的可能性并不因持有时间的改变而发生一致性的改变。投资者买入后的持有时间无论是1个月、3个月还是6个月,都存在着亏损的可能。持有时间与发生损失的概率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相关性,“炒新”投资者均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
结论三:牛市或强市期间“炒新”并不能避免亏损可能
为了分析市场走势与“炒新”亏损可能性之间的关系,该研究将各年度的上证综合指数与投资者按以上两种模式操作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进行了对比。
数据显示,在牛市期间“炒新”发生亏损的可能性要比熊市稍小一些,但无论市场处于熊市还是牛市,投资者按上述两种模式操作并在1个月后卖出发生亏损的可能性都相当大(超过50%)。此外,该研究还发现,在1992~2008年间的17个年度中,亏损可能性的变化方向与同期大盘指数的变化方向相反的年度平均在10个以上,这表明"炒新"发生亏损的可能性与大盘指数的涨跌没有直接相关的对应关系。
以上三个分析结论无不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追捧刚上市的新股存在着相当高的风险。对此,投资者应予以高度重视,切勿盲目跟风炒作新股。(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
来源: 上海证券报 编辑: 李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