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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纷进股市 民间融资意愿强烈借贷利率"逆市"攀升

http://www.sznews.com   2009-06-30 07:56  深圳新闻网    【字号:  

民间借贷待规范“融资难群体”盼创新

山东银监局局长周忠明认为,当前形势下,面对民间借贷出现的新情况和潜在的风险,建议国家一方面通过法律法规规范民间借贷行为,加强对银行信贷资金的监管力度,另一方面仍要继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满足正当的民间信贷需求。

第一,建议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为民间借贷合法定位,将民间借贷纳入国家金融监管体系,明确从事民间借贷的范围和准入条件,设置禁止类条款;同时加快《反高利贷法》等其他有关民间借贷的立法进程,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对攫取高额暴利的放高利贷者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第二,建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贷后检查重要性的认识,加大贷后检查执行力度,杜绝信贷资金外流。对企业转出信贷资金至他行账户时,应从严把关,要求企业说明转账理由并提供合理依据,转账依据如不充分,应拒绝办理。转账后,应要求企业第一时间提供信贷资金运用情况及相关银行会计凭证回单或企业内部作账凭证。如发现企业挪用贷款,应暂停为其办理授信,敦促其筹措资金提前还贷,以此杜绝信贷资金间接流入民间借贷市场。

第三,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疏通融资瓶颈。民间借贷的快速发展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国家主体金融机构对县域特别是镇村支持仍然不足,从而给民间借贷提供了空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加快小企业专营机构的建设步伐,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放宽中小企业信贷准入条件,开辟信贷绿色通道,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让有效益、守信用的中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及时得到信贷支持。与此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应积极开发符合企业、公众需求的金融理财产品,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流向正规渠道。

来源: 经济参考报  编辑: 林少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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