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3-24 11:33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自行造富可以吗?
本报3月17日刊发《国资背景格力电器股权激励叹为观止:董事长以4000万年收入成A股薪酬之王》后,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反响。许多读者对格力电器高管人员的天价薪酬是否经过合法程序批准表示怀疑。
今天本报刊发记者调查,根据目前掌握的材料,格力电器董事长和总裁的股权奖励并没有得到珠海市国资委的批准。
现在看,是这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和总裁等高管人员在自行造富。仅仅4年间,这两位高管人员每人已坐拥2亿元财富。
作为有国资背景的上市公司,假如高管人员自行造富的话,即首先意味着国有资产的流失,其次是股民利益遭受损害。
就在格力电器天价薪酬事件披露之际,大洋彼岸的AIG公司高管人员发奖金一事好像有了结局。美国政府迅速通过法律手段,向取得的不合理收入部分,课以90%的重税。
对格力电器这样企业高管人员自行造富的行为,是否也应该有某种措施加以约束呢?
本报今天还刊出相关专家的观点,不知是否正确?读者是否赞同?更关键的是,珠海市国资委的领导对此事怎样处置?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编辑: 林少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