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2-17 07:50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 发卡行“怂恿”客户使用免息分期付款方式购买12000元的液晶电视,,但代价却是——凭空多出936元手续费
春节前,王先生和太太购买了一款液晶电视,用信用卡支付了12000元,在发卡行的短信提示下,王先生选择了12个月分期付款。
王先生美滋滋地认为,反正也是免息,何乐而不为呢?可第一期的对账单寄来后,王先生傻眼了,每期1000元的还款额变成了1078元,也就是说,12个月下来,王先生要多花936元钱。这所谓的免担保、零首付、免利息”家电分期付款咋从“馅饼”变成了“陷阱”呢?业内人士提醒,要警惕免息背后的“隐性成本”。
分期付款免息不免费
春节前,王先生和太太刷信用卡支付购买了某款液晶电视。刚刷完卡,发卡行就发来手机短信,除了提醒刚刷卡消费的金额外,还建议申请使用银行提供的分期付款业务,这样,下个月的账单压力可减轻不少。办还是不办?王先生虽然早就听说过这种业务,可还一直没使用过,既然短信里明确指出分期付款是“免息”的,何乐而不为呢?
来源: 半岛晨报 编辑: 林少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