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11-03 09:58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深圳新闻网讯 上周央行高层曾召集各大部委相关人士及部分业内人士召开了一次非正式的座谈会。会议讨论的重点便是对“房贷新政”相关细则做具体界定,其中涉及到“改善型自住房”的定义。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讨论当中,第二套住房并未完全被排除在外。
事实上,在10月22日央行发布“房贷新政”时便称,金融机构将在10月27日前完成实施细则的拟定。但直到记者截稿时,仅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以及建设银行相继出台了房贷细则,且内容仍具模糊空间。据记者获悉,目前相关部委正在联合拟定一个对各行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但对于“改善性自住房”等具体定义尚存较大分歧。
争议“改善型自住房”
据本报获悉,在上述非正式座谈会上,各方人士就“改善型自住房”提出了3条建议:一是以购买时间为限制,在购买首套住房若干年之后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界定为改善性自住房;二是对第一套住房所计算出来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进行规定;三是对第二套住房的面积进行限定,依然执行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标准。
而这也意味着,目前对第二套房贷松动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据消息人士透露,央行相关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表示,会再针对“改善性自住房”等具体定义进行研究,出台一个对各行具有指导意义的明确意见。
颇具戏剧性的是,10月28日晚,作为第一家出台房贷细则的农业银行,将细则挂到官方网站后不到一天便突然撤下。
来源: 中国房地产报 编辑: 林少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