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9-24 08:33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专家:按20%征收很不合理
不过,尽管广东辖区的券商及营业部被要求以20%征收证券利息税,但其他包括安徽、云南、浙江、四川、湖南、上海等在内的大部分地区券商及营业部依然实行着5%的税率标准。
“投资者把资金从银行账户转移至证券账户,仅仅是资金的地点发生了变化,资金的性质并未发生变化,对银行账户利息征收5%的税而对证券账户利息征收20%的税很不合理。”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恒在接受采访时如此表示。对一些人认为投资者把资金从银行转移进证券账户就属于证券公司的资产一部分,刘恒称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仅仅是一种委托关系,证券公司不可以也不能全权处置该部分资金,该资金依然属于投资者储蓄的一部分。”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官员表示,相关规定目前尚未明确。不过,这位官员个人认为,证券账户资金和银行账户资金理应没什么区别,所得利息征收的税率标准应该一致,而不应该一个5%而另一个20%。
对于这种各地对证券利息税税率征收标准出现差异的原因,据税务系统的人士表示其中也涉及到地方和中央的一些利益。按照相关规定,对个人所得税中的利息税,中央与地方都是按照6比4进行分成,而一些地方为了增加税收或者鼓励本地金融业发展也会有意识的在一些税率上做一些调整。
尽管在利息税税率上尚未统一,但广东辖区内一些券商已经开始为投资者合理避税提供建议,这些券商在发给投资者的短信中提示投资者将证券账户余额及时转移至银行账户,因为前者的利息税是后者的4倍。
来源: 证券时报 编辑: 林少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