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7-31 16:17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在杭州,沈昌宇有一个更响亮的名头——阿昌,其资金量达10亿元,2007年总成交量为310亿元。而“阿昌”此次在中兵光电的布局不仅仅是金顺法一人。
中兵光电最新的半年报显示,公司第二大股东为金顺法,持有719.8571万股,占总股本的4.999%;第四大股东为沈浩平,持有272.2万股,占总股本的1.8%;第六大股东为金小红,持有178.64万股,占总股本的1.24%。媒体的调查显示,上述三个账户均为“阿昌”控制,除金顺法为“阿昌”之岳父外,金小红为“阿昌”之妻,沈浩平为“阿昌”之父。很明显,金顺法、金小红、沈浩平已构成“一致行动人”。不过,在中兵光电此前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却没有提及这一重要信息,也没提及金小红与金顺法、沈浩平等人的关系。
“阿昌”可能触犯三宗罪
证券界著名律师宋一欣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媒体的报道情况来看,沈昌宇在举牌中兵光电过程中已经多次违规。首先,沈昌宇不仅隐瞒自己是真正举牌方,还故意隐瞒金顺法、金小红、沈浩平等“一致行动人”行为;其次,作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沈昌宇在5月30日举牌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在金顺法账户卖出62150股,又买入24066股,违反证券法进行短线交易。
此外,分析人士表示,在举牌过程中,沈昌宇还有涉嫌操纵股价嫌疑。根据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办法》第二十五条,沈昌宇具有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入证券,使中兵光电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受到影响的特征,符合市场操纵行为的认定依据。(记者 王洁)
来源: 北京晨报 编辑: 徐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