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07-16 17:30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对缺乏信用的人来说,欠款不还就该重罚
网友来自[202.108.65.*]:使用银行信用卡的时候就应该熟悉相关规定,欠债就要还钱,交“滞纳金”和“复利”是很正常的。在规定期限内提前使用银行的钱消费,信用卡使用人是得到好处的。持卡人不按规定还款,银行就得承担风险,如果只按贷款利息还款,银行还不如不搞信用卡。因此,不缴纳滞纳金,利益与责任就不对等。
新华网友:银行没有给对账单,是银行的错误。不过,我认为之所以叫“信用卡”,之所以可以透支,就是凭借用户的信用。如果不守信用,就不应该给予透支的权利;你只要办了信用卡,不管银行的条款是不是“霸王”条款,都等于你接受了,也等于你对银行承诺了,就该遵守!
网友来自[123.120.7.*]:支持银行,必须用严厉的处罚来树立国人诚信。信用卡不是居民的必需品,不喜欢或用不起可以不用,并不存在垄断或霸王条款的问题。归根结底,信用卡持卡人需要的就是讲信用,信用对于个人与社会来讲无比珍贵,对缺乏信用的人来讲,处罚多重都不为过。
□本报记者 王琦 摄影 乐涛
来源: 江南时报 编辑: 徐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