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市场|发展|国土|评论|观察|商道|财富|人物|法规|深圳新闻网
  · 政经要闻
  · 中国经济
  · 广深经济
  · 国际经济
  · WTO
  · 市场与消费
  · 发展与民生
  · 国土与环境
  · 经济与社会
  · 时事评论
  · 经济观察
  · 改革开放
  · 商道 财富 人物
  · 法律法规
  · 深度阅读
  · 经济史
 
  · 投资 证券
  · 期货 银行
  · 债券 外汇 保险
   
  深圳新闻网 >>经济 >>经济史
2008年 04月 29日 11:04    深圳新闻网
 

    对于证券账户改革的具体时间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最后确定,等到账户规范工作收尾之后才会着手账户改革工作。

    股票账户是投资者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按照现行的《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按账户用途分为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B股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其他账户等。其中A股账户按持有人分为:自然人证券账户、一般机构证券账户、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管理规则》规定,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但是,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目前,沪深交易所对证券账户的使用管理略有不同。上证所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投资者在上证所买卖证券,必须通过事先指定的一家会员进行委托申报,并由该会员履行清算交收义务,从事B股交易的境外投资者除外。深交所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多个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但必须在原买入证券的营业部委托卖出该证券;投资者买入证券后可以向原买入证券的营业部发出转托管指令,转托管完成后,投资者才可以在转入营业部卖出其证券。

 
(来源: 中国证券报) 编辑: Jenny Du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
 
【经济频道五日排行榜】
 
【两性频道五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