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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还亲自出席了在2002年3月下旬举行的路桥公司股权转让签字仪式。
在张荣坤案庭审时,陈步林介绍,按相关规定国有资产转让时必须进行评估,由于陈良宇的干预,为了简化程序,上海路桥原股东上海城投在向福禧投资转让上海路桥股权时,并没有进行评估,直接用经营权价值代替股权价值。
在此期间,还有一个人——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兼陈良宇的秘书秦裕起了关键作用。在张荣坤收购上海路桥时,由秦裕出面向陈良宇请求支持,陈良宇在报告中批示同意。
2003年张荣坤又花50亿元获得嘉金高速公路25年的收费经营权,这是一条通往上海F1赛车场的高速路。而这一次仍是在秦裕的授意下,张荣坤给陈良宇写信,陈良宇在信上直接做了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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