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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新闻网 >>经济 >>政经要闻
2008年 04月 21日 08:22    深圳新闻网
 

     20日晚间,证监会网站公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备受市场关注的股改限售股解禁进行规范。《意见》主要要求对于大宗转让的存量股份,要到大宗交易系统去做转让。

    《意见》建议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意见》并建议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则,监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行为,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

    根据最新的指导意见规定,股改限售股、新老划断前IPO锁定股,到解禁期后,只要在一个月内想减持占总股本百分之一的股份,都要去大宗交易平台。从去年10月到今年4月,大盘下跌了47%。其中大小非解禁上市流通成为股市动荡的主要原因,也成为市场最大的“空军”。于是一些市场人士呼吁完善大小非解禁规则,以保持股市稳定健康发展。

 
(来源: 腾讯证券) 编辑: 徐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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