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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新闻网 >>经济 >>经济与社会
2008年 03月 03日 09:02    深圳新闻网
 

 

    新补偿方案出台

    上午10时30分左右,工厂贴出了通告,公布工作4~9年员工的新补偿方案。中午12时,公司又贴出当天第二份补偿通告,在前一份通告基础上增加了工作年限1~3年员工的补偿方案。通告中称:上述内容已经是公司最后努力之结果,希望同事能理解,并尽快办理离职手续。

    多数员工仍不满意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对于新的补偿方案,有少部分员工表示,自己准备签字,并领到补偿金后回老家。但多数员工对新的补助方案不满意,特别是工作年限在3年以下的员工。

    一位姓田的女工表示,自己进厂有1年半的时间,按照旧的补偿方案可以补偿3.5个月工资,按新方案仅补偿0.5个月的工资,实在是难以接受。而原本一部分工作年限在3年以下被公司通知留厂的员工也表示,自己不愿意再继续工作下去,希望能补贴到相应的工资。

    另一位已在福安厂工作了9年多的钟先生则表示,按照新的补偿方案,自己只能补贴4.5个月薪金。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应按此标准补偿。钟先生表示自己不会签字,还将继续向工厂讨说法。

 
(来源: 大洋网—信息时报) 编辑: 徐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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