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宣判后,夏鼎钧和张杏元均提出上诉。
夏鼎钧上诉称,华银公司以合同方式购买别墅是正常的经营行为,将合同转由裕泰公司承继也是正常经营行为,购买别墅账目清楚,谈不上贪污;他1993年底就提出辞职,从1994年开始未履行华银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不具备犯罪主体身份。
张杏元上诉称,她与海南华银之间是房屋买卖关系,不存在贪污的故意,出现的问题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她没有虚构支付海南华银公司购房款的事实,没有实施贪污行为,一审认定贪污不符合事实。(记者李轩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