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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上证指数1757点和未来趋势的预测
如上图所示,1328为前高点(2005年2月25日),1223点为后高点(2005年9月20日),在1223点冲高回落后没有突破前期底点(1004.08点),“4•10”定律成立。前高点和后高点之差为105点,则大盘运行的第一目标位为1748点,计算过程如下:
1328 + 105 4 = 1748点
实际大盘运行至1757点(2006年7月5日),相差9点。
按照“4•10”定律,未来行情的第二目标位为2807点。计算过程如下:
1757 + 105 10 = 2807点
“4•10”定律成立后,说明未来大盘还有一个大幅的上涨空间。2807点的目标位尚未到达,目前正在运行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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