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按日期查找 | 有奖评报 新闻检索: 2006-12-15 星期五
A09版:社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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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台搭起凉棚引来邻居投诉
业主:搭棚为防高空抛物 邻居:严重妨碍视线采光
本报记者赵悦摄影
 

    本报记者赵悦摄影报道很多家中有露台的市民都喜欢对露台做一番装饰,但前提是符合相关规定。可是昨天,住在福田区××家园的几户业主向我们反映,小区内11栋4楼的一位业主竟然打算在家中的两个天台上搭起大型的木头凉棚,他们坚决反对并向多个部门反映此事,不过这户业主并没有停下来的迹象,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相关部门似乎拿这户业主也没什么办法。

    邻居:木头凉棚严重妨碍视线及采光

    李先生与打算搭凉棚的这户业主是同层的邻居。记者昨天在他家中看到,他家的落地窗与正在施工的业主家的一个露台紧紧挨着,从李先生家客厅可以看到已经竖起的一根木头柱。家中的老人向记者介绍,客厅里的采光主要是从这面来,如果凉棚搭起来,无疑会对家中的采光产生很大影响,再说,粗粗的木头柱子竖在那里,让人看着也非常不舒服。

    楼上两户业主对此意见更大。记者在业主张女士家中的阳台上清楚地看到,四楼的这户业主家中共有两个露台,其中一个面积非常大的露台上,已经用木头搭起了一个顶,并且还需要在张女士家阳台的外墙上面打眼固定木板。张女士对记者说,盖好之后,自己的视线所及就是一个巨大的木头凉棚,简直是太别扭了,这户业主侵犯的严格来说是一个公共空间。

    管理处:业主做法违反业主公约

    小区管理处的贾经理对记者说,根据我市的装修管理条例,业主进行室内装修时应该先到管理处备案并得到管理处的同意才能施工。这户业主在露台上施工,应该是属于室外装修了,管理处都没有权利来批准,他们应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而且业主在入住小区前签署的业主公约里有明确规定,业主不得改变房屋的外貌,不得进行影响市容观瞻或本物业外观的乱搭、乱贴、乱挂等等,这户业主的做法,显然是违反了业主公约的规定,管理处对这种行为坚决反对,但是他们也无权采取任何强制性措施。

    调查:搭棚是为了防高空抛物?

    由于小区管理处和反对的三户业主已经将问题反映给有关单位,这两天,也陆续有相关部门来了解情况。记者昨天下午在小区管理处采访时,恰好福田区城管办的几名工作人员来到现场了解情况。

    进行施工的这户业主表示,他们之所以搭凉棚,主要是为了防止高空抛物,因为家里有小孩子,而且以前家中的露台上就有玻璃掉下来,最近高空抛物又出了那么多事,所以打算搭一个坚固的凉棚,如果管理处能保证不发生高空抛物,他们就不搭。城管办表示希望这户业主能先停工,与管理处以及几位邻居协商达成一致后,再决定接下来的事情。几位反对业主表示,其他单元的这种户型都没有像这户业主一样将凉棚搭得这么大,而且还是用木头,如果采用那种可以伸缩的软蓬,他们是可以接受的。

    小区管理处的贾经理表示,高空抛物是很多小区广泛存在的问题,事实上,自己的小区在这方面已经做得很好,业主对此也都很认可,但是谁都不能保证完全杜绝。自己在这个小区工作3年多,据她了解,四楼这户业主家发生过一次玻璃坠落的严重高空坠物事件,而且经他们调查,并不是有人故意扔下来,而是大风将封闭阳台的玻璃刮了下来。最近这一段时间,并没有什么恶性的坠物事件。

    昨天晚上,记者又从管理处了解到,城管部门走后,这户业主家中又开始施工,而且棚顶基本已经搭好,有将近5米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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