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8-10-29 10:05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三、韩国艺人并非赚钱机器
传言:
部分中国媒体报道,在韩国,离开了公司,艺人无法独立存在,经纪公司对艺人的盘剥十分可怕,艺人不管红还是不红,通通沦为公司的赚钱工具。
崔镇韩:
关于明星和经纪公司的分成,并不是外界报道的那样,在韩国娱乐界有一些通用的分成约定。一般来说,新人和公司的分成是5比5;名气不大的艺人,公司拿6,艺人拿4;较有名气的艺人,公司拿3,艺人拿7,有的是2比8,顶级明星与公司的分成甚至是9比1或者10比0!这样是有原因的,新人收入少,公司就分得多,而大明星本来收入就多,根据分配比例,公司也不少拿。比如签下张东健,拍一个广告的收入都归他也无所谓,因为他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可以使公司扩大名气。(成都商报)
来源: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编辑: 徐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