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唯烧车”事件在经过一年多的平静后有了新的进展。记者前日获悉,宣武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窦唯公诉至法院。窦唯将出庭接受审判,并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
事件起因:
质疑报道怒烧报社轿车
2006年5月10日10时许,窦唯来到新京报报社,表示对该报刊登的有关他本人的报道有异议,坚持要见采写该报道的记者。在没有见到该记者的情况下,窦唯一怒将报社的电视、电脑等摔砸在地。17时50分左右,窦唯将报社门前的一辆银灰色轿车点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