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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私生子到经济帐,高峰的麻烦真的挺多
因被诉借款30万元,而且拖欠四五年不还,原国安足球俱乐部队员高峰、杜江被告上了法庭,要求二被告给付借款30万元及利息10万元。昨天(5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原告袁先生向法院起诉称,2002年1月1日,高峰和杜江找到他,说是资金紧张,要求借款人民币60万元。因他和被告是朋友关系,又考虑到对方是名人,不会赖账,于是就答应借钱给被告。之后,被告二人向他出具了借条。
袁先生说,事后他多次与高峰和杜江接触,但都被对方以各种借口推托。直至2005年7月25日,他发短信给高峰,高峰同意先还款30万,并于2005年7月底给了他一张30万元的支票,他收到钱后一周给高峰出具了收条。但自上次还款后又经过了将近一年的时间,被告仍没有还余款的意向,故诉至法院。
对于被告“欠款30万”一事,昨天身在外地办事的高峰通过电话表示自己很气愤,也很不理解。他说:“所谓欠钱30万,从法律上讲,根本不存在,我曾经跟他是朋友,也有过合作,没想到合作不成功后,他来这么一手。”
昨天晚上,当记者告诉高峰被起诉时,他感到很意外。他透露道:“作为曾经的朋友,我们当初一起按照比例投钱做买卖,后来生意没做成,我就按照合同规定把该给他的钱都给了,从法律程序角度讲,我已经仁至义尽,因为除了规定以内的钱,我又额外给了他钱。所以无论从法律上讲,还是从朋友情义上讲,他都太不够意思了。我说不欠钱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我和他手里都有白纸黑字的合同啊。”
不过对于法院立案的事实,高峰表示:“如果他继续胡搅蛮缠的话,那么我将保留对他诉诸法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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