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09-08-27 09:10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转卖考研笔记,这一已经风行了多年的事情却是违法行为,有法律人士指出,网络买卖老师课堂笔记和讲义的行为,一方面未征得老师同意是否“公之于众”,另一方面在未支付老师报酬的情况下,利用网络向公众传播,获得收益。已经违反了《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表示,著作权的权利人,也就是教师要对于教案、演讲稿、讲义等著作权相对模糊的文本资料进行定期、及时的备案,同时在课堂上对学生做出“作品不经同意,不得公之于众”的要求。
不过,笔者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了解到,著作权备案的程序比较繁复,包括材料提交、审核、缴费和证书发放等几个环节,大约需要30个工作日。其中,文字、口述类作品申请版权登记所需费用在每件100元到200元之间,超过万字的作品费用为300元。因此,很少有教师为自己的课堂笔记进行注册,这也为兜售考研笔记提供了可乘之机。
邱宝昌表示,当发现有人侵害自己作品发表权的时候,可先同侵害人取得联系,要求通过协商赔偿的方式解决;在网站上发现类似行为,可请网络行政管理部门出面,要求网站注销侵害人的账号;如以上两种方法无法解决纠纷,或对侵害人的赔偿不满意,受害人可提请民事诉讼,但要注意准备好证明作品为本人著作的材料。(实习生吴迪)
来源: 北京日报 编辑: 梁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