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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4%公众感觉师德在下降
在大多数公众心目中,师德不仅限于学术严谨、做事负责,还包括宽容待人(77.8%),文明有礼、诚实守信(75.6%),尊重学生(72.2%)
2007年第11期国家权威核心期刊《文艺研究》刊登了四川师范大学教授钟华的《文化研究与文学理论的迷失》一文。文章从8个方面批评了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季广茂2005年出版的《意识形态视域中的现代话语转型与文学观念嬗变》一书。随后,季广茂在个人博客上陆续发表了《做回畜生》、《昏话连篇·臭气熏天》、《患上脑便秘,难免满纸都是屁》等近10篇文章,称批评者为“屁眼”教授。
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学界哗然,社会上掀起了有关师德的大讨论。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和腾讯教育频道进行了一次在线调查(2200人参与),调查显示,57.1%的公众认为,教授在博客上发表粗口文章是人身攻击,背离了教师应有的师德;72.8%的公众认为,如果教师在互联网上做出有损师德的事,校方应对当事人给予相应的警告或处罚。
那么,教师的非课堂行为,包括互联网上的行为,是否应该受到约束?作为校方,是否有对教师进行道德监督的责任?
从传播学看,博客不姓“我”
在季广茂的一篇博文里,他解释了为什么选择用个人博客回应钟华的批评——除了博客,几乎没有任何言论空间。
“但是,博客并不仅仅是私人日志这么简单。”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客座教授栾轶玫表示,很多人把博客看作“私人领地”,但它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具备了大众传播的属性,“这就好比一块黑板,如果放在家里,你可以想写什么写什么;如果挂在公共场合,那就应该遵守公共传播的规则。”
本次调查中,59.6%的公众和栾轶玫一样,不赞成博主在博客上“对他人进行否定性评价或人身攻击”,因为现在的博客已经成为“公共媒介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也有29.6%的公众持不同看法,认为博客就是表达个人思想的平台。
栾轶玫认为,博客因其最早的意思BLOG(日志)而被人们更多地理解为网络日记,容易被认为是一种“私传播”,但一旦它被置于网络中而且是对外公开传播(而不是只对自己的小圈子开放时),它就具有了“公传播”的属性。博客的这种“公私兼有”的特征,经常会让使用者产生混淆,利用其私人属性进行公开传播,从而使博主误以为,在博客里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可以“免责”,这是一种有意或无意模糊博客公私界限的表现。
调查显示,79.6%的公众认为,作为教师,他们的博客应该更具自律性,因为他们的一些观点和行为对普通人有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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