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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借新生的钱还老生的账
学生家长愿意交这笔钱吗?为什么学校要收“建校费”?钱都收去干什么了?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走访。
对于学校长期向学生收取“建校费”,尽管受访的学生家长们一致认为不合理,但他们并不打算向学校“讨说法”。一位姓李的家长表示“习惯了”,孩子从上幼儿园到初中,“不知交了多少冤枉钱,而且有些是中央反复强调不让收的。但天高皇帝远的,收了就收了,谁又能咋的?”
还有不少家长担心,“如果把学校惹恼了,孩子就没办法好好学习了。”
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向学生收取“建校费”的并非只有商丘市第七中学,商丘市六中、八中,商丘市前进小学等学校,也正在向学生收取300元的借款。
商丘市第七中学校长翟卫华表示,“借款”是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收取的,目的是为了解决1996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时遗留下来的问题,并且收的钱也不会留在学校,而是上交到区教育局。
翟卫华还说,借的钱都开有借条,等学生初三毕业时连本带息一起还。他们学校初一学生共240人,目前交钱的有100多人。
根据翟卫华出示的一份借款单据显示,借款原因是“改建、扩建中小学”。
对此,梁园区教育局局长李文韶表示,向学生借款300元一事是他给城区3个初中、10多个小学校长布置的任务,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向每个学生借款300元钱交给区财政,还10年前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欠款。对家庭特困学生免予借款。
据李文韶介绍,1996年,为使梁园区通过省“普九”检查验收,当时向城区中小学在校生借款800多万元,给几所中小学建教学楼,顺利通过了省“普九”验收。从那一年开始,梁园区教育系统就开始年年借款还债,借“新生的钱还老生的账”,一直持续到今天。目前“普九”欠款还有700多万元,每年向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借些钱,区财政再给补贴点,然后还毕业生的钱。
“我们向学生借款是有文件依据的。”李文韶所说的文件依据,也就是林女士见到的那3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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