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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艺)在北京一所市重点中学上学5年后,17岁的高二女生小敏被班主任告知无法在北京参加高考。作为北京绿卡持有人的女儿,户籍在海南的小敏获准进入市重点高中读书。然而随着打击高考移民政策中“户籍、学籍双认证”的落实,小敏成为了牺牲品。海南户籍的小敏,无法在北京报名高考;学籍在北京的她,也已无法满足海南的报名条件。小敏的母亲周靖状告北京市人事局,法院目前尚未立案。(12月3日《京华时报》)
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都不让参加高考,考生高考无门。这样的怪现象其实由来以久。据报道,去年有一名学生与小敏的情况类似,父母无奈之下为其安排出国留学。那名被迫留学的考生虽然放弃了喜爱的专业,但她毕竟获得了继续深造的机会。我们要看到,并不是每个家庭能拿出供子女留学的钱,也不是每个孩子符合留学的条件。那些不能参加高考,又不能出国留学的孩子该怎么办?谁应对他们的前途负责呢?
对此,不少人把矛头指向刻板的户籍制度,批评北京与海南两地剥夺孩子的高考权利。户口藩篱确实应该拆除,但是我认为,在这件事上,户籍限制并非问题的根本。有报道说,12个省市已经或正在取消城乡户籍差别,这无疑是值得期待的。但这主要说的是城乡二元制的差别,户口地域差异与户口附加值并没有根本改变。在招生总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小敏无论是在北京还是在海南参加高考,都意味着当地考生多了一个竞争对手,这对当地考生相对不公。而且众所周知,北京与海南都是录取分数线相对较低的地区。两地都拒绝孩子参加高考并不难理解。
问题该如何求解呢?笔者认为,这实际上是一个有关教育公平的话题。虽然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但相对公平还是有的。在现行教育体制下,外地户籍考生在当地参加高考,对当地学生不公平。但换一个角度看,如果招生体制公平合理了,孩子到哪里参加高考都一样了,哪个孩子刻意去办高考移民,哪个地方又会拒绝孩子参加高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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