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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04月 19日 10:51    深圳新闻网
 

 

 

母亲的“爱心”让小潞感到很沉重。

  “十多年来。我一直生活在争吵中,有时候我会冲着妈妈喊,叫她别去告状了。”在海淀区学清路一家高校的地下室内,小潞(化名)流着眼泪告诉记者。在这名26岁的女大学生眼中,家中的矛盾来自于10年前母亲的一次举报单位领导的行为,虽然信访部门早已就此事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罚,但母亲依然固执地认为背后仍然存在黑幕。由于怀疑可能有人“报复”自己的女儿,敏感的孔女士对外界处处设防,为了保护女儿,她甚至从外地进京陪读。“我不敢谈恋爱,害怕把另外一个人拖进来。”然而,已经有了四年被母亲陪读经历的小潞始终无法解释自己母亲的多疑的原因。

  回放 十年前举报领导 查清后依旧存疑

  孔女士原是山东省兖州市汽车运输公司汽修厂的仓库保管员。1989年,她所在的公司买了19台推土车进行改装,改装后,厂长拿了一张单据找她开入库单,称为改装车买了1644元的钢板。孔女士告诉记者:“那张单据是从单位的门市部开出来的,但是门市部根本就不卖钢板,所以我觉得厂长有舞弊的行为,就拒绝在单据上签字。”然而,厂长却一再催促,孔女士说自己只得照办。孔女士表示,正是从这件事开始,厂领导开始嫉恨她,常常找她的茬,甚至还安排同事暗中监视她。

  1990年7月,孔女士与同事发生口角,而且还动了手,因孔女士拒绝写检查,单位令其停止工作。也就是在这一年,孔女士开始向上级机关举报单位领导存在贪污等行为。

  兖州市汽车运输公司的上级主管单位为兖州市交通局,该局信访科陈科长介绍说,1997年,山东省信访局、济宁市信访局均接到孔女士的举报材料,之后兖州市信访局、兖州市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孔女士举报的单位领导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发现,被举报的二人确有出具凭证不实和弄虚作假的问题,这是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主管单位对此二人进行批评教育,令其写出书面检查。但其他关于领导贪污的举报,则缺乏确切证据。对此,孔女士一直坚持确有其事,并数次上访,坚持要查个水落石出。  对于一再不相信调查结果的孔女士,兖州市交通局的陈科长有些哭笑不得地告诉记者:“我觉得她的想法有些偏激,只要是和她的想法不一样的人,一律被她说成是和那些人一伙的,或是被买通的。一次我和她谈了3个小时,最后的结果却是,她说我被人收买了。”

 
(来源: 北京晨报) 编辑: 张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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