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小一学位的录取和调整办法?
答: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排名不分先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
全市各校先将根据验核材料情况进行审核,教育局招生部门复核后,按照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优先,独生子女优先”等原则,在招生系统上根据入学条件进行电脑排序录取。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将由教育局统一调整到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
问:出现哪些情况学位申请将会被拒绝?
答:1、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2、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不按时申请学位者。3、在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者。4、已被学校录取,无故不按时报名注册,校方又通过电话和在校门口公告栏催促,三天内仍不报名注册者,校方可不保留其学位。5、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小学招生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