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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03月 28日 11:24    深圳新闻网
 

    深圳市教育局负责人集中解答新生家长提出的问题

    (记者李玫)4月20日至4月22日,全市各小学开始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记者昨(27)日从市教育局获悉,2007-2008学年度小一新生申请学位工作时间安排已确定:4月20日至4月22日进行学位申请;4月23日至6月8日为学位安排;6月8日至6月13日检查核准申请材料;6月14日至18日接受新生报到注册。

    2007-2008学年度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01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符合三类条件之一的儿童。三类条件分别为:深圳市户籍儿童;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父母在深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2007-2008学年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实施,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实施以后的第一个新学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实行统一的就读条件和程序安排,为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管,全市教育系统实行“六公示”、“六承诺”制度。

    针对近期不少小一新生家长提出的多个问题,市教育局集中进行了解答。

 
(来源: ) 编辑: 张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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