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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02月 08日 09:44    深圳新闻网
 

记者 李刚

钟新 绘

    在日前召开的地方两会期间,中小学择校费成为广东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民生问题,有政协委员更是在提案中建议,要求立即取消公办学校“择校费”收费。为此,广东省、广州市的各级领导给予积极回应,表示全力支持取消择校费。

    规定收费非合法收费

    政协委员:择校费应立即取消

    据介绍,自2001年开始,广州市实行高中阶段择校费“明码标价”。按照规定,广州择校费价格由教育部门会同物价部门统一定价,基本标准是上年高中成本费用的3倍,目前维持在3万—5万元水平。规定出台以来,各界关于“择校费是否合理”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

    此次两会期间,择校费再度成为代表们热议的话题。在广东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政协委员王则楚在其《关于取消“公办择校”收费项目的建议》的提案中指出,巨大的择校费用是压在许多工薪阶层身上的沉重负担。他提出,择校费是权钱交易在招生工作中的体现。

    随后,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提交了《关于在广东省率先于全国废除公办中、小学校教育择校费等“乱收费”的建议》的提案,立即得到31名省政协委员的签名支持。他表示,近年来,中小学校收取“择校费”、“择班费”、“转学费”、“借读费”、“尊师费”、“计划外招生费”等不胜枚举,社会各界反对这些名目繁多的教育乱收费呼声日益高涨。孟浩说,就择校费来说,没有哪一条法律说是可以收取的,也不是说政府的某些部门已经明文规定收取的择校费就是“合法”的收费。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 张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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