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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室副主任汪明
从1月1日起,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将全部免收学杂费
记者 王明峰
■平均每个中小学生年减负180元和140元
据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室副主任汪明介绍,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工作率先在西部地区启动。该项政策实施一年来已经使近5000万名农村中小学生直接受益。
从今年起,中国农村中小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此举将惠及近1.5亿名农村娃。免除学杂费后,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贫困寄宿生可减负500元。
■免除的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免除学杂费后学校的这部分资金如何补充?汪明说,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免学杂费的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西部地区为8∶2,中部地区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关于免费提供教科书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由地方自行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地方承担,补助对象、标准及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汪明介绍,截至2006年10月,中央财政已落实改革资金133亿元,各地落实改革资金77亿元。在“十一五”期间,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将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2182亿元,其中中央新增1254亿元、地方新增928亿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将得到全面提高。
■尽可能弥补免除学杂费后出现的经费缺口
免除学杂费后,农村中小学在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等方面可能出现经费缺口。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汪明认为:
一是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要同步安排资金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实行边“免”边“补”,“补”大于“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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