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znews.com 2010-02-01 14:45 深圳新闻网 【字号:大 中 小】

在法警的押解下走向处决地点

法警命令王守信面朝土堆跪下
1979年4月23日,《人民日报》刊登独家新闻:黑龙江省破获了一起该省最大的贪污集团案件。罪犯王守信等人全部落网,被依法逮捕,参与分赃、窝赃、转赃犯罪活动和与此案有牵连的重点人,也都分别进行审查。这个贪污集团自1972年以来,共贪污人民币53万余元,相当于该公司现有固定资产的两倍。首犯王守信(女)是文化大革命中投机起家的、钻进党内的坏分子,原任宾县燃料公司党支部书记兼经理。王守信乘文化大革命混乱之机,靠投机钻营,打击干部群众,“造反”上台,当上宾县燃料公司经理。上台后一手抓权,一手抓钱,不择手段地大量鲸吞国家财富,从1971年11月起到1978年6月止,王守信贪污和侵吞物资折价共507702元。其罪行败露后,多次与被告马占清、姜淑芝等人订立攻守同盟,并指使马占清灭证转赃,负隅顽抗。破案后已缴获赃款413325元,缴获赃物折价70014元。上述事实证明,被告王守信实属罪大恶极,国法难容。根据人民检察院的起诉,经过公判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判处贪污犯王守信死刑。
1979年10月20日,被松花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1980年2月8日,轰动海内外的“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犯”——
原黑龙江省燃料公司党支部书记王守信在哈尔滨伏法。
1980年2月8日,轰动海内外的“建国以来最大的贪污犯”王守信一案,经过一段时间的立案调查审讯,进入最后判决阶段。
当时,我在《黑龙江日报》任摄影记者,参加采访了审判和处决王守信的全过程,并以手中的照相机记录下这些历史性的镜头。
1980年2月8日,宣判大会在松花江边的哈尔滨工人体育馆举行,近五千人的座席早已坐满了各界群众代表。这些人中间有部分人曾在前一阶段的法庭审判中见过王守信其人,更多的人前来参加公判大会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识一下这位轰动一时的“新闻人物”。随着审判长的高声宣布:把大贪污犯王守信带上来!体育馆侧廊里响起了铁链撞击地面的叮当声,接着两名女法警押着脚带重镣、五花大绑的王守信走进场内。按照预定绕场一周的路线,缓缓向审判台前走来。王守信面对这座大型体育馆里黑压压的数千人,一边用力扭动着被捆绑在身后的双臂,一边向上蹦跳着高呼:“我是无罪的!你们才有罪!”“我要为真理而斗争!”她脚上的铁镣在蹦跳时不断撞击着木质地板,发出很大的声响。她的这一举动,是人们事先没有料到的,一些法警迅速围拢上去,制止她叫喊,并临时改变了绕场一周的路线,急速将她押到审判台前。
宣判开始,审判长宣读判决书时,王守信被两名女法警押着站在那里静听。当审判长宣判到“判处大贪污犯王守信死刑,立即执行”时,她立刻又蹦跳着高喊:“共产党人是不怕死的!我是为真理而死!”“你们都是修正主义分子,我死也不服你们!……”这时,会场上出现了一片嘈杂的议论声。三名法警疾步上前制止她。两人在她身后重新把绑绳勒紧,一人在前面用手掐住她的喉咙,不让她喊出声音来。
来源: 光明网 编辑: 潘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