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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香港的繁荣离不开英国管理的观点,邓小平说:“保持香港的繁荣,我们希望取得英国的合作,但这不是说,香港继续保持繁荣必须在英国的管辖之下才能实现。香港继续保持繁荣,根本上取决于中国收回香港后,在中国的管辖之下,实行适合于香港的政策。”
1997年收回香港,香港会不会发生波动?邓小平回答:小波动不可避免,“如果中英两国抱着合作的态度来解决这个问题,就能避免大的波动。”他还告诉撒切尔夫人,中国政府各种可能都估计到了,“还考虑了我们不愿意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在15年的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怎么办?那时,中国政府将被迫不得不对收回的时间和方式另作考虑。如果说宣布要收回香港就像夫人说的‘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那我们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作出决策。”
激烈交锋后,两位领导人商量会谈公报问题。邓小平建议会谈能达成这样一个协议,即“双方同意通过外交途径开始进行香港问题的磋商。前提是1997年中国收回香港,在这个基础上磋商解决今后15年怎样过渡得好以及15年以后香港怎么办的问题”。但撒切尔夫人坚决不同意,特别是拒绝以1997年中国收回香港为前提。经过一阵争执,双方同意发表一个不作任何实质性承诺的会谈公报。
会谈结束后,撒切尔夫人显然被邓小平极其坚定而严密的话所震撼,以至于神思恍惚,在大会堂门外的台阶上摔了一跤。她被扶起来后说,没事。
下午,撒切尔夫人召开中外记者招待会。在向记者宣读声明时,她的声音一时变得嘶哑,但她仍然坚持念完全文只有83字的声明。从此,香港问题谈判陷入僵局。
灵活应对,“要给英国人下台阶”
这一年年底,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次年6月,全国人大六届一次会议将要召开。如果到那时中英谈判仍然处于僵持状态,中方就可能通过全国人大,单独宣布自己的对港政策。
1983年1月28日,撒切尔召集政府高层官员和港督尤德开会,讨论香港问题。撒切尔夫人提出,在谈判无进展的情况下,应在香港发展民主体制,使它能在短期内获得独立或自治。她还提议在香港搞全民公决。但与会者都不赞成首相的设想。
3月7日,撒切尔夫人在同柯利达和尤德商讨对策时,柯利达赞成由撒切尔夫人写一封信给中国总理,表示只在香港的管理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她愿意就主权问题“考虑”向英国议会“提出建议”。信中并没有痛快地承诺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附加了一大堆条件。
从英方来信中,邓小平看出了对手立场的微妙变化,并以自己的灵活姿态积极回应,准备与英国代表举行正式谈判,解开主权问题上的死结。
在6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两会期间,邓小平会见两会的港澳人士。他在谈到中方在主权问题上的灵活策略时说:我们考虑到若要英方在承认中国对香港主权的先决条件下进行谈判,英国方面认为“有失面子”,因此,“要给英国人下台阶”。他还指出,如果先谈“1997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就可以避开主权问题的障碍。而“1997年后”的问题谈好了,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问题也就没什么可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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