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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677年,也就是仪凤二年,武则天兴冲冲地接见了一个明眸皓齿的小姑娘。这个14岁的小女孩儿名叫上官婉儿。
婉儿正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爷爷本是“西台侍郎”,副部长级的高干,不幸得罪了武则天,迅速地掉了脑袋。上官婉儿的父亲也跟着挨了刀。可怜,襁褓之中的上官婉儿和母亲被划入“贱籍”,其实,这个身份就是官府的奴才。苦海茫茫,哪是出头只日啊?好在,上官婉儿勤读诗书,文采飞扬,的确是妇女干部的好材料。
武则天素有“爱才癖”,她一句话,上官婉儿便咸鱼翻身,重见天日了。上官母女俩的“贱籍”——革除,婉儿在武则天身边留任,“掌管宫中诏命”,也就是极为亲近的贴身秘书。就是这位女秘书,险些同武则天“争风吃醋”;武则天差一点要了上官婉儿的小命儿。这个惊心动魄的场面,见诸新旧《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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