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大道(银滩路-新东路)工程项目(施工)公告
2022-01-04 21:57 来源:筑梦大鹏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新海大道(银滩路-新东路)工程 | 项目编号: | 44030920200041 |
是否重大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海大道(银滩路-新东路)工程项目(施工) | 招标项目编号: | 44030920200041002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是否场外工程: | 行政监督部门: |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14: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2年01月20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2年01月10日18: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2年01月15日18: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无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大鹏新区建筑工务署 | 经办人: | 李工 |
办公电话: | 0755-28333117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13430500751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吴工 |
办公电话: | 13430500751 |
标段编号: | 44030920200041002001 | ||
标段名称: | 新海大道(银滩路-新东路)工程项目(施工)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01-20 18:00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3728 万元 | ||
计划总投资: | 4543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排水、燃气、电力、照明、通信、交通监控、交通设施、绿化、水土保持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大鹏新区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 一级 |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 无 |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无 | ||
其他投标条件: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序号 | 文件名 |
1 | 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新海大道(银滩路-新东路)工程项目(施工).pdf(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
5、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6、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7、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9、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内容来源: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工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