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新闻回顾(7月-9月)
2021-09-29 21:53 来源:龙华她声音

反家暴新闻回顾(7月-9月)
NO.01
女子等待离婚判决时被丈夫杀害,
当地妇联发声
7月10日,31岁的湖南湘乡女子文希(化名)在上班路上被杀害,凶手是她的丈夫谢小宇(化名)。此前,夫妻俩因家庭矛盾自2020年开始分居,文希已向法院起诉离婚,凶案发生几天后,本应就是案子开庭的日子。
文希的家人还得知,今年3月,谢小宇曾发微博表示自己可能会杀人,文希看到微博后报了警,但随后不了了之。此前,她因遭遇家暴也曾多次报警。文希的家人不解,她多次报警为何没能阻止惨案的发生。
湖南省妇联对此事件高度关注,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对这一事件进行严厉谴责,表示“坚决反对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暴力侵害行为,坚决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罪犯。”
来源:中国妇女报
NO.02
重庆:生父将两名儿女抛下楼案开庭
重庆市南岸区锦江华府两幼童坠楼案7月26日上午开庭审理,从参加庭审的人士处获悉,被告人张波、叶诚尘当庭都表示悔罪,但叶诚尘否认案发当天割腕逼迫张波将两小孩扔下楼。庭审中,主从犯认定问题成为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辩论焦点。
检方指控,因叶诚尘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2020年2月左右,张波离婚当月,两人便共谋杀害雪雪和洋洋,多次讨论后,决定采用意外高坠的方式杀死雪雪和洋洋。此后,叶诚尘曾多次催促张某作案,2020年10月,张波曾伺机作案未成,同年11月2日下午,张波将雪雪和洋洋从15楼家中扔到楼下,致两孩子死亡。
经过四个小时的庭审后,法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重庆市五中院在庭审结束后通报称,最后陈述阶段,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两被害幼童的母亲陈美霖当庭表示撤回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严惩两被告人。
来源:澎湃新闻
NO.03
杭州:上线“反家暴联盟”应用场景
“我老公打我,我该怎么办?”9月初,“安心驿站”收到王女士提交的维权申请求助信息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妇联立即联系王女士了解详细情况,并通过“安心驿站”智护万家任务流向基层下派家暴回访任务,从交流中获悉王女士丈夫因实施家暴行为被派出所处以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得知王女士希望得到庇护救助、请求人身安全保护的需求,萧山区妇联将信息通过“安心驿站”任务流抄告反馈至公安、民政、法院,安排区婚调委调解员为王女士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提供法律咨询。
关爱并没有到此结束。萧山区妇联又委托王女士所在村妇联主席陪同一起前往庇护站,办理入住手续。
与此同时,萧山区妇联通过“安心驿站”任务流将案件信息抄告公安,要求基层派出所关注该家庭;抄告区法院,为当事人开具人身安全保护令;抄告区民政局,对接庇护站为当事人提供临时紧急救助庇护,各单位与基层妇联共同参与并开展工作。
来源:中国妇女报
2020年的“国家反家暴日”,由萧山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杭州市首个“反家暴联盟”,涉及公安、法院、检察院、妇联、司法、民政、教育、卫健等部门。2021年,借数字改革的东风,萧山区妇联尝试用数字化手段将反家暴联盟工作从线下的层层管理转移到“掌上服务”,开发了“安心驿站”——“反家暴联盟”应用场景,实现家庭暴力实时关注、精准帮扶、智能分析、自动预警、及时响应的工作闭环,形成多跨协同的工作合力。
据了解,应用场景于6月28日举办使用培训后投入全区23个镇街场试运行,群众可以在杭州市数智群团上找到使用。9月7日,“安心驿站”又上线杭州城市大脑平台。截至目前,从PC端接收家暴报警后,落实帮扶需求635次,联动职能部门27次,协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2份;从H5群众端接收家暴维权申请后,落实帮扶需求22次,联动职能部门20次,提供临时紧急救助庇护1次。
NO.04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新闻通报会
9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召开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新闻通报会。该院对自2016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至今所审理的233件涉家庭暴力离婚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发现最终被法院认定存在家庭暴力的案件为21件,认定率为9.29%。
“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的审理难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调解难,判决适用率高;举证难,证据认定难;家庭暴力认定难,认定率低。”顺义区人民法院牛栏山法庭庭长胡泊介绍,“家庭暴力的概念在法律认定与大众理解之间的偏差,是导致当前许多家庭暴力类案件‘隐形’的根本原因。”
举证难是家庭暴力情节难以被法律认定的主要障碍。一方面,当事人缺乏保留证据的意识;另一方面,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私密性和激情性的特点,而证据上需要有效认定存在连续性的伤害行为,并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才能被法院认可,审查标准比较严格。
据了解,在组成合议庭选用人民陪审员时,顺义法院选用男、女人民陪审员各一名,均有丰富的基层工作和妇女工作经验。适度扩大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的范围。对受害人没有证据且施暴人矢口否认的案件,将未成年子女的证言和不愿意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纳入依职权调取证据的范畴。对于双方争议较大的事项,家事审判法官主动熟悉当事人的生活环境,了解当事人的实际生活状态,全面调取证据,深入掌握案情,积极创造家事案件调解的有利条件。
在保护受害人方面,顺义法院探索两种新举措,即受害人信息保密、受害人保护性缺席。对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获取的有关家暴受害方的一切信息,如电话、住址等严格保密,在诉讼阶段不将受害人的行踪及联系方式告诉加害人,避免受害人在分居的情况下再次受到加害人的威胁。如果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且自身处于极度恐惧之中,正常的开庭审理可能导致受害人重新受制于加害人的,或可能使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处于危险之中的,经受害人申请,法院可单独听取受害人口头陈述意见,并要求提交书面意见。案件开庭时,其代理人可以代为出庭,而不必要求受害人必须出庭。
来源:中国妇女报
NO.05
北京朝阳区妇联联合公安部门举办反家暴专题培训
为认真落实《全国妇联办公厅、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反家庭暴力经常性工作的意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朝阳区反家暴联动机制建设,9月14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妇联联合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面向朝阳区基层公安民警举办反家暴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湖南警察学院家庭暴力防治研究所所长、公安部反家暴培训教官欧阳艳文,以警察如何干预家庭暴力为主题,从公权力立场态度及公安部门的职责出发,对家暴判定、干预理念、干预方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结合诸多公安出警真实案例和家庭暴力处置知识等内容,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处置、告诫制度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生动鲜活的讲解。
培训结束后,公安干警们纷纷表示,这次专题培训非常必要,使大家更深入地了解到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和施暴者的心理行为特征,提高了今后在实际工作中,增强处置家庭暴力案件的办案能力。
据介绍,今年,朝阳区妇联重点探索构建多部门联合参与的反家暴工作机制,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就协同开展反家暴工作达成共识,初步建立与公安分局、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和信息共享机制,与法院的重点案件沟通对接机制,与检察院的支持起诉工作机制,推动涉家暴案件的分析研判和联动处置,切实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妇女报
NO.06
山西一名小学生被父亲和奶奶打死,学校未及时上报情况,副校长被处分!
2020年,山西晋中榆次区某小学班主任发现一名学生脸部青紫,了解到该学生被父亲及奶奶殴打,但未按向公安机关报告。年底,该学生在家中被其父亲和奶奶殴打致死。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死缓。检察机关将学校违纪违法的线索移送监委问责。今年9月,该校副校长被政务警告处分,安保主任被政务记过处分。
来源:新浪微博
NO.07
专家指出,防治家庭虐童,应建立综合干预机制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一个突出亮点就是确立了国家监护制度。通过设置国家监护制度,明确了国家是儿童的最高监护人。对于虐待儿童现象,国家必须有所作为,这既是国家职责所在,也是法律的刚性规定。中华女子学院副教授张荣丽对防治虐待儿童的综合干预提出4点建议:
1、 完善立法强化执法
儿童保护专项立法仍需要不断细化,以虐待罪为例,刑法中的虐待罪犯罪对象既包括成年人也包括未成年人,没有对儿童的特殊保护。应当将虐待儿童罪单列出来,加大处罚力度,震慑和扭转对儿童实施“棍棒教育”的陋习。可以制定专项的虐待儿童防治法,融实体法和程序法于一体,突出预防的作用,为预防和惩治虐待儿童违法犯罪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依据。
在推进立法的同时,还应加大执法力度。例如,公安机关接到虐童行为报警后,要及时出警,必要时对虐待儿童的监护人给予治安处罚,触犯刑律的要及时立案,不能滥用调解权,对严重虐童行为一调了之;人民法院对虐童案件要及时根据相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迅速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对严重虐待子女的父母,审判机关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可以依法剥夺其监护资格。
2、建立救助受虐儿童的专门服务机构
儿童保护专门工作机构在保护工作中的地位至关重要,关系到法律的落实和执行效果。以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例,成立于1979年的“香港防止虐待儿童会”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专门保护儿童的慈善机构,致力于消除各种虐待儿童的行为。该机构每年都会面向社会发布详细的服务及财务报告,例如该机构在报告中会说明他们接受的虐待儿童个案数量多发的几个地区,这样就为政府和社会防控资源未来精准投放的地区和儿童受虐高危家庭提供了重要依据。
3、营造关爱保护儿童的良好社会风尚
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使得“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等落后教育观念还具有一定的市场:一些家长不认为暴力管教子女是虐待,而认为打骂自己的孩子是家长的权力;社会公众也普遍认为怎样管教子女是家务事,外人不便干涉。国家应该在基层社区长期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及给予儿童特殊优先保护的进步理念,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儿童的良好社会风尚。
与此同时,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儿童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报警意识。尤其要在公权力机关、教育领域及全社会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反家暴法规定的强制报告制度,让强制报告意识在公职人员、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内心扎根,使得公权力机构和儿童保护组织能借由强制报告制度及时知悉儿童遭受虐待的信息,第一时间及时介入虐童案件,保护儿童生命安全,尽最大力量缩短儿童第一次受虐和发现处置之间的时间。
4、加大对防治虐待儿童工作的资源投入力度
儿童保护工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政策、资金、人力资源等投入是前提和保障。以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防止虐待儿童会”为例,作为民间专业儿童服务机构之一,“防止虐待儿童会”2019至2020年度工作经费达1800多万港币,这其中既有来自特区政府的资助,也有来自社会的捐赠。充裕的资金保证了该机构可以聘用专业人员开展个案服务,组织丰富多彩的社区宣传活动,为受虐儿童和一般儿童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
来源:中国妇女报
国际新闻
英格兰输掉决赛后,英国女性开始纷纷拨打反家暴电话
英国家庭暴力全国中心的调查发现,每当英格兰队输掉比赛时,英国女性遭到家庭暴力的可能性就将暴增38%。当然,调查还发现,只要英格兰有比赛,英国女性面对被英国“绅士”暴揍的危险,就会增加28%。
因此,在如今英格兰输掉决赛后,英国的社交网络上很快就出现了呼吁英国女性及时拨打家庭暴力求助热线,或去家庭暴力庇护所寻求庇护的贴文。这些贴文也获得了大量的转发和点赞。
来源:中国妇女报
应对劳动世界中暴力与骚扰的国际行动框架
近年来,国际社会和中国国内越来越关注工作场所的暴力和骚扰,尤其是基于性别的暴力和性骚扰问题,防治职场性骚扰刻不容缓。近日,全国妇联权益部推出《防治职场性骚扰指导手册》,对用人单位如何防治职场性骚扰,个人如何避免对他人造成骚扰,遭遇职场性骚扰应该怎么办等方面提供了建议。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消除劳动世界中的暴力和骚扰公约》及其配套建议书于2021年6月25日正式生效。在执法、补救和援助部分,建议书针对公约所提及的缓解家庭暴力在劳动世界中的影响的适当措施可包括:
给予家庭暴力受害者假期;
给予家庭暴力受害者灵活的工作安排和保护;
酌情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临时保护,使其免遭解雇,基于与家庭暴力及其后果无关的原因的情况除外;
家庭暴力纳入工作场所风险评估;
向缓解家庭暴力公共措施(若其存在)转交的制度;
以及提高对家庭暴力影响的认识等。
在指导、培训和提高认识部分,建议书也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来源:中国妇女报
来源:龙华区妇联
编辑:龙华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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