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租房遇到的坑!想知道如何解决?速戳
2021-09-24 17:03 来源:龙岗街道那些事儿

大概90%的年轻人都租过房
然而!当代租房,防不胜防
没被黑中介坑过
没被房东骗过
没被室友气过
你都不算是真的租过房

当然,也有房东遇到糟心租客
所以,说起租房
相信很多小伙伴都表示有话要说

近日,龙岗区司法局
龙岗区普法办主办
龙岗街道办事处协办的
一场“接地气”的街坊议事堂活动开讲啦
本次活动是2021年
龙岗区街坊议事堂活动的第一场
议题是“《民法典》中租房的那些事”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对相关租赁规定也作出了修改,现在租房也需遵守“新规”。
这场街坊议事堂活动的参与人员包括辖区居民担任的街坊代表、社区网格中心及司法所代表担任的议事嘉宾、社区法律顾问及区法院法官组成的观察团及辖区群众。
活动从探讨租房合同引出房屋租赁、业主方应履行的义务及承租方应遵守的条款等热点问题,对辖区群众进行一一解答。

下面我们来看看街坊们分享的
租房的那些坑事儿
龙岗街道的观察团们
又是如何给大伙支招的!

街坊代表陈女士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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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满,承租方不进行续租也不愿缴纳租金,直到押金扣完都不愿搬走,对此应如何处理?
观察团的王希法官对此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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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提倡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根据《民法典》第733条规定,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如果租客拒不返还,出租人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求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

街坊代表麦先生提出
房屋在出租期间房屋漏水,洗衣机坏了
由谁负责维修?

司法所法律工作者夏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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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租房合同前,对房屋内的家私、家具进行检查,若已经损坏及时要求房东进行维修,避免后期产生不比要的矛盾,其次若有条件尽可能以文字的形式将房屋现状固定下来,以防发生纠纷可作为依据。根据《民法典》第712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观察团的周律师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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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适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在活动讨论过程中
街坊代表纷纷提出了
许多房屋租赁相关的问题
在场的嘉宾依据《民法典》
对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

让群众当主角
打造“沉浸式”的普法体验活动
“街坊议事堂”已然成为
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
学点租房的法律小知识
给自己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这样才能省心生活~
现在附上一些防坑指南

租房建议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第一,看房前拒付押金。
第二,验房要仔细,有损坏的地方都要写入合同中,现场查看房间的通风和采光。
第三,一定要签合同,约定俗成。
第四,检查房产证,房东的身份证,最好留复印件。
第五,入住前,一定要记得拍照保存房屋入住前现状。

在外面工作
有个温暖的小窝还是很重要的
房是租来的,但生活不是租来的
愿每一个在外奋斗的人
都有一处安稳的家
你在租房的时候
遇到过什么特别的状况
觉得需要提醒一下各位朋友的呢?
欢迎大家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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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龙岗街道办、读特



